謀殺案

抓住一個人,把他身上的衣服剝光,兩腿張開,臉朝下綁在床上,身體下面墊一些床單,把身體調整成屁眼,脊椎,小腦,頭頂,連成一直線,然後朝他的屁眼開槍,這顆子彈最遠可以衝破頭頂,在頭蓋骨上鑽出一個洞嗎?還是會卡在骨盆腔?或是卡在脊椎的碎片裡?可不可以經過計算,以適當的槍款和精確的距離開槍,以期待子彈留在腹腔的位置,以延長對方痛苦的時間?也許我可以在漫長的準備工作期間,在他耳邊低聲說:”我正是要這樣殺你......但我無法保證你是否能很快解脫,或者還得受苦一陣子......我不知道,那不是我的責任,是命運的責任。”